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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威脅先找誰:110、113 與徵信委託不要對調

作者:編輯方士軒|發布與最後查證:2026-08-20|適用:台灣(中華民國)

導讀:人身安全被威脅時,先打官方報案與保護專線,不要先把個資交給自稱可查人的帳號。本文是風險教育,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承諾查人、定位或蒐證結果。

先分危急程度,再決定打哪一支

正在被跟、被堵、被傷害或有立即危險,先離開現場並打 110。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兒少保護,打 113。疑似詐騙或帳號被導去轉帳,打 165。這三條是政府公開專線,不是民間代查服務。

較完整的威脅、跟騷與詐騙順序見已公開專文遇到威脅、跟騷或詐騙先找誰。本篇只把「第一通電話不要打給徵信」寫清楚。

110、113、165 各管什麼

官方求助專線對照
專線 適用情況 主管資訊來源 不要拿它做的事
110 立即危安、跟騷現行、傷害、報案 內政部警政署 不要改打給自稱可定位的個人帳號
113 家暴、性侵害、兒少保護 衛生福利部保護專線 不要用民間跟監取代保護令與通報
165 疑似詐騙、轉帳、假檢警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 不要先把證件與驗證碼交給對方

警政署與 165 入口見內政部警政署165 反詐騙。衛福部見衛生福利部。個資爭議另可查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,那不是緊急危安專線。

徵信委託為什麼不能排在第一線

本站不是徵信機構,不提供查人、定位或取得個資的服務,也不保證任何調查結果。委託前若還要核對公司登記與收費界線,見委託資格與合約清單。威脅當下先報案,不是先繳訂金。

對話與檔案怎麼留、怎麼刪,見檔案保存與銷毀的個資風險。公開資料不是可以任意蒐集的個資,見公開資料與個資迷思

本文不能代替的事

本文由編輯方士軒依公開法規與官方網站整理,未經執業律師個案審閱,內容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能代替報案、保護令、醫療或社工評估。不教跟監、不教還原已刪訊息、不承諾查到任何人。

常見問題

對方在通訊軟體恐嚇,但人還不在眼前,還要打 110 嗎?

有立即危險或持續跟騷,可向警察報案。若同時涉及家暴或兒少,可並行 113。本文不判斷你的個案一定成立哪一條罪,只指出官方窗口。

先找徵信把人找出來再報案,比較快嗎?

本站不這樣建議,也不承諾民間查人比較快或比較準。人身安全與犯罪事實應走警察與保護專線。徵信也不能取代報案。

165 和 110 可以一起打嗎?

可以依情況分別使用:轉帳受騙走 165,人身安全走 110。不要把驗證碼或帳戶交給自稱代查的第三者。

方法摘要

  1. 立即危險打 110,家暴與兒少打 113,詐騙打 165。
  2. 不要把第一通電話打給承諾查人、定位的帳號。
  3. 本站非徵信機構,不提供查人服務。
  4. 本文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能代替報案。

本文為一般風險教育,不是法律意見,亦非徵信、定位或蒐證服務。緊急危安請打 110;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兒少保護請打 113。